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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及時程

列印圖示
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114年度預算先期作業辦理流程及時程
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114年度預算先期作業辦理流程及時程
一、計畫主辦機關:113年4月15日前(或依主管機關所定期限)於「行政院政府計畫管理資訊網(GPMnet)」完成114年度先期作業計畫資料之線上編報及送審作業,送主管機關審查。
二、主管機關:113年4月30日前完成所屬計畫審查、分配中程歲出概算及排列優先順序等線上審查及送審作業,送本會審議;並將計畫相關資料函送本會、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三、本會及會審機關(113年5月中旬至7月中旬辦理)
(一)複審:本會進行複審。
(二)會審:本會副主任委員邀集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等有關機關會同審議。
(三)部會說明會:本會主任委員邀集相關中央主管部會副首長與會,就會審結果交換意見。
(四)提報本會委員會議。
(五)審議結果陳報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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