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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氣候變遷調適計畫

列印圖示

  於「全球思考、在地行動」的思維下,為落實各項調適策略與措施,將調適作為從中央深化至地方,本會分階段補助地方政府研訂「地方氣候變遷調適計畫」,其規劃過程強調成立跨局處推動平台,邀集相關權益關係人建立夥伴關係,透過多元討論方式形成共識。

  第一階段推動,目的係為將調適概念予以內化至地方施政計畫,因地制宜落實調適工作。本會101年遴選臺北市、屏東縣政府辦理示範計畫,以起帶動效果,並自102年起陸續補助17個地方政府(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辦理調適計畫。

  第二階段,則係於第一階段調適計畫推動之基礎下,針對地方需優先推動脆弱度最高之領域(或地區),研提調適行動計畫。本會104年起賡續補助5個地方政府(桃園市、雲林縣、嘉義縣(市)、台南縣、高雄市)推動辦理,作為落實調適行動之示範計畫。亦依據兩個階段的推動經驗,整合研提「地方氣候變遷調適計畫規劃作業指引」,內容包含氣候變遷之國際趨勢與國家政策方向、完整調適規劃作業程序、推動組織架構、推動方式等按步就序逐一介紹,以強化調適概念、策略規劃程序等,以作為各地方政府持續推動之參考依循,期能逐步降低氣候衝擊與風險。

  • 相關檔案
    1. 地方氣候變遷調適計畫作業手冊(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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