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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我國公共審議機制之可行性研究
本研究計畫係依據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參考法國的國家公共辯論委員會或其他國家類似機制,研 提重大政策公共審議機制之可行方案」所委託之研究計畫。從受託研究對象「國家公共辯論委員會」之名稱可知,這是一個舉辦「公共辯論」的機構,換言之,公共辯論才是相關機制的核心,有鑑於此,本研究計畫結合公共辯論的組織面和程序面作為研析對象。依據研究,公共辯論機制是一個與環保領域相關、主要涉及重大開發或建設計畫之擬定的公眾參與機制,因此,嚴格來說,似乎不能算是「重大政策」公共審議機制最適切的範示,但其立基於開放辯論之理念上的制度設計和實務運作,仍具參考價值。具體而言,本研究以為,公共辯論機制部分的制度設計必須依據國內原 有的法制架構、客觀環境或現實需求予以審慎評估(特別是,專責機關的設立),但其基本理念:在「中立第三人」確保下「公眾」「及早」對於重大計畫(或政策)之「適當性、目標和主要特徵」進行「辯論」,且辯論結果應被考量等制度安排,以及一些實務作法,包括辯論法則的建立、各種參與方式的開發等,值得我們在構思公共審議機制時作為借鏡。
 
受託/研究單位:中央研究院
作者:王必芳
完成時間:111-6-14
發布日期:11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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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立我國公共審議機制之可行性研究結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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