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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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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法團體訴訟規範之研析
為鼓勵民間公益團體參與個人資料之保護,借助民間團體力量協助被害民眾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我國個資法第32條以降定有團體訴訟相關規定,針對得提起個資侵害團體訴訟之民間團體資格、要件、程序、訴訟費用負擔、律師強制代理等作規範,惟近年來民間企業個資外洩事件頻傳,民間團體自2012年10月1日個資法修正施行迄今,依照前述規定提起團體訴訟者卻僅有一例,實務上發展與立法設計之間顯有落差。為瞭解我國個資法團體訴訟相關規定有無窒礙難行之處,本計畫擬研究外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律(包括但不限於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GDPR第80條於各會員國內國法制化之情形)有關團體訴訟規範之立法考量、法條類型要件內涵效果、實務運作情況及案例等,冀能就我國個資法現行團體訴訟規定提出修法建議。 
發布日期:11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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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個人資料保護法團體訴訟規範之研析」委託研究計畫結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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