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版選單

:::

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列印圖示
針對財訊雜誌第557期對國發基金批評之澄清

國家發展委員會 回應稿

針對財訊雜誌第557期對國發基金批評之澄清

107年6月13日

 

有關財訊雜誌第557期對國發基金之批評,國發會說明如下:

一、國發基金係依產業創新條例所設,資金運用之主要目的,在促進產業創新加值,帶動經濟轉型與國家發展,並非以財務獲利為唯一考量。由於國發基金投資對象多屬早期、高風險事業,初期投資績效不易彰顯,個別投資事業難免出現虧損;但對厚植產業發展基礎、提供持續發展動能等方面,確有不可磨滅的貢獻,若以少數投資虧損即批評績效不佳,似嫌武斷。況且,倘由整體數據觀之,截至今年5月底,國發基金現有48家投資事業市值合計 4,687 億元,加計歷年盈餘繳庫及捐助其他單位金額共 2,658 億元,總計 7,345 億元,較國庫歷年撥交金額309億元成長 7,036 億元;即使扣除台積電、世界先進、兆豐金及中華電信等 4 家公司,仍增長 2,984 億元,投資績效良好。

二、投資執行力應看實際投資金額,而非執行率;執行率與事先匡列額度有關,這些額度並非單年目標,僅檢視執行率並無意義。國發基金於100年度至105年度投資金額共計192.04億元,平均每年投資金額約32億元;新政府上任後,一掃過去的被動保守,要求國發基金採取積極主動作為,配合政策加強投資,106年度投資金額提高至105.57億元,執行力明顯提升;目前更在協助新創事業發展及支持現有產業升級轉型等方面,投注更大資金與力道,並主動拓展投資案源。此外,國發基金並非僅投資協助新創,亦包含政策支持國家重點事業。以陽明海運為例,105年全球航運業遭逢國際景氣低迷,普遍發生營運困難,南韓韓進海運甚至因而倒閉;為支持國內航運產業發展與永續經營,國發基金決定挹注陽明海運,使該公司順利度過景氣危機,並已產生良好績效,此種具有國家產業戰略意義的重大投資,實不應被如此批評。

三、為強化資金運用效能,國發基金已於105年訂定投資退場機制,定期檢視轉投資事業營運及財務狀況,遴選釋股標的、適時出售持股,以回收資金持續協助其他企業發展。國發基金今年已召開第2次釋股評估會議,確定釋出股份退場若干事業,惟在階段釋股全部完成前,為避免影響市場,暫不公布,將在退場完成後公告周知。

四、在投資管理方面,國發基金為擴大投資能量,遴選具投資專業經驗之信託機構協助辦理創業投資事業相關業務,專業信託機構除提供信託資產保管業務外,另需協助辦理投資前評估及投資後管理業務,故信託管理費率高於一般單純辦理資產信託管理業務之費率,未來國發基金亦將加強要求,俾使投資管理更為落實。

綜上,鑒於部分報導內容或因資訊不足未盡符合事實,本會有必要詳細澄清說明,以正視聽。


:::
開啟選單 關閉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