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地狹人稠,自然資源有限,因此人力資源之有效運用與發展成為我國經濟發展之關鍵要素。惟人力資源發展為長期持續性策略,涵蓋範圍廣泛,影響深遠,故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有必要配合科技進步、產業升級及就業結構轉變,預先規劃及推動各項因應措施。
由於人力發展工作分由相關機關執行,因此,本會自54年起即依據每一期國家經濟建設規劃所需人力,研提「人力發展計畫」,以整合政府相關資源,建立規劃、執行、檢討之一貫體制,以促進人力資源之發展與有效運用。
歷年各期人力發展計畫期程如下:
- 第1期人力發展計畫 (民國55-59年)
- 第2期人力發展計畫 (民國57月-61年)
- 第3期人力發展計畫 (民國60-63年)
- 第4期人力發展計畫 (民國62-65年)
- 人力發展專案計畫 (民國65-70年)
- 台灣經濟建設人力發展部門十年計畫 (民國69-78年)
- 台灣經濟建設人力發展部門中長期計畫 (民國75-79年)
- 台灣經濟建設人力發展部門中期計畫 (民國79-82年)
- 人力發展專案計畫 (民國83-85年)
- 跨世紀人力發展計畫 (民國86-89年)
- 新世紀人力發展方案 (民國90-93年)
- 新世紀第二期人力發展計畫 (民國94-97年)
各期人力計畫規劃之主要內容,包括對當前人力發展情勢之分析及檢討、對未來中長程人力供需趨勢之推估,及提出對未來中期之人力發展策略與具體措施。完成之報告送行政院核定後,函請相關機關據以辦理,並於隔年初提出執行情形檢討報告。
由於近年來政經情勢改變及各部會專業研究及規劃能力提升,有關人力發展相關之中長程計畫已相繼由各部會自行規劃推動,為避免造成相關部會重複填寫及列管之困擾,本會97年起取消辦理人力發展計畫,97年後則針對人力發展部分議題(人口、培訓、就業促進、勞動法制),個別陸續辦理相關計畫或方案,中長期人力政策則一併於國家建設中長期計畫中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