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明芬/資管處副處長,電話:2316-5300]
104年7月31日
有關自由時報電子報7月30日刊登「政府砸數十億推大數據 國際評比名次仍低落」一文,對電子化政府計畫執行內容有所誤解,本會說明如次:
一、 有關文中指出「國發會在101年至103年第四期電子化政府計劃,內容防災、環境資料、智慧網路辦公室等計劃,總決算達11億餘元,卻被立法院預算中心評為跨部門資料未能分享,機關內部與上下級機關或平行機關之間為提供完整服務,造成民眾不便。」一節,查文中所指的防災、環境資料等計畫內容,即在將不同機關所主管的大氣、水、林、地等環境資料建立起跨機關資料交換機制,並統一將資料進行對外開放,另災防主管機關亦透過上述跨機關資料的分享與分析,提供民眾災害預警資訊,減低生命財產的損害,並未有報載所稱跨部門資料未能分享的情形,此報載內容與實際情形並不相符。
二、 有關文中指出「根據英國開放知識基金會(Open Knowledge Foundation )於102年針對70個國家進行調查,並且公佈全球開放資料排名指標,台灣開放資料評比居第33名,落後歐美、日韓,顯示開放資料推動不足。」一節(國發會註:經查應為第36名),依據最新103年開放知識基金會(OKFN)資料開放評比(Open Data Index),我國排名已由102年的第36名提升至103年全球第11名,領先亞洲的日、韓等國,已展現政府資料開放在國際上的能見度,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