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0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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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於今(13)日第16次委員會議討論通過105年度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審議結果,計通過1,772.41億元。
105年度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各部會所提199項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經本會初審、複審,邀集財政部、主計總處及工程會等機關共同審議,並邀請計畫相關部會副首長會商後,於今(13)日提報本會委員會議討論通過,105年度共計核列中央公務預算1,772.410億元,另擬向行政院請增30.989億元。
105年度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之審議原則,首重各計畫效益與預算執行能量,並為使政府有限資源作有效運用,嚴加審核各經費編列的必要性、急迫性,兼顧整體財源衡平性,優先核列於配合辦理跨域加值創新財務方案,或具資源整合效益的建設計畫。
105年度列有公共建設中央公務預算的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以公路次類別455.287億元(約占25.69%)為最高,主要辦理生活圈道路、臺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西濱快速公路、省道改善等。其次,為軌道運輸次類別436.721億元(24.64%)為最高,主要辦理桃園國際機場捷運、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鐵路行車安全改善、臺北都會捷運、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等。農業建設次類別為202.745億元(11.44%),主要為辦理農村再生、整體性治山防災、加強森林永續經營及加強農田水利建設等;教育、文化及體育次類別171.854億元(9.70%),辦理危險校舍耐震補強、技職再造、衛武營藝文中心、改善國民運動環境等。此外,並核列有水利建設次類別138.488億元(7.81%)、下水道次類別132.107億元(7.45%)等。
除105年度中央公務預算核列1,772.410億元,中央公務以外經費約匡列1,387.992億元,合計匡列3,160.401億元。相較105年度各項計畫經費來源各次類別主管機關初核經費為3,210.639億元,本會匡列3,160.402億元,核列率達98.44%(104年度92.97%),供需趨近平衡。另營業基金及非營業基金尚有部分未達本會審議範圍的計畫,正由主計總處審議中,整體公共建設額度勢必會比104年度多。
本會自101年度起推動「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針對新興計畫或延續性修正計畫,要求各部會採取相關創新財務策略,回收公共建設外部效益,轉化編列自償性經費,以協助挹注公共建設財源、減輕政府財政負擔。105年度相關計畫編列的自償性經費初步約有150.6億元,較104年度98.7億元,成長超過50%。
105年度政府重大公共建設年度預算先期作業審議結果,經本會委員會議討論後,原則同意依審議結果陳報行政院。各項核有經費的計畫請各部會加強執行管控,務求如期如質完成,以達促進經濟景氣及增加就業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