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新聞稿
發布日期:10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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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會議邀請我國分享經商便利度推動進展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將在8月中旬舉行本年度第二次經濟委員會(EC2),國發會及內政部將受邀出席本年8月15日至16日APEC 經商便利度盤點研討會(APEC Ease of Doing Business Stocktake Workshop),就「獲得信貸」及「取得建築許可」2項指標進行進展報告和推動經驗分享。
為改善區域內之經商環境,APEC自2009年部長級會議通過新加坡所提推動「經商便利度行動計畫」(2009-2015),選定世界銀行《經商環境報告》「經商便利度」之「開辦企業」、「獲得信貸」、「跨境貿易」、「執行契約」、及「取得建築許可」5項評比指標,作為各會員改革之指引。
我國2012年曾參與該行動計畫第二階段「診斷諮商」活動,與日本合辦「獲得信貸」指標座談會,由於日本為主導該項指標之經濟體,爰邀請我國在本次會議說明推動現況;另由於我國在「取得建築許可」指標表現優異,短短五年間從2008年排名127名快速進步到2013年第7名,爰主導該項指標之經濟體新加坡特邀請我國進行經驗分享,報告我國如何進行改革而大幅提升排名,作為其他經濟體進行標竿學習的對象。
本會2008年10月啟動以世界銀行《經商環境報告》(Doing Business)做為推動我國經商環境改革之準繩。根據世界銀行當年9月所發布《2009》經商環境評比,我國「申請建築許可」全球排名第127名,內政部營建署採用世界銀行建議風險分級措施,持續協助地方政府檢討建造申請及執照核發程序,於2012年躍進為全球第9名,較前一年度進步78名,成為2012年當年全球進步最多之經濟體,更被世界銀行推薦為全球改革範例。依去(2013)年世界銀行10月發布評比,我國「申請建築許可」排名第7名,於今年世界銀行預計10月發布《2015經商環境報告》此排名有再推進之可能。
另「獲得信貸」指標2013年排名第73名較2008年68名退步5名,是我國排名較列後指標。惟本會今年針對此指標提出3項具體改革措施,包括:(一)邀集經濟部、金管會、交通部、農委會、科技部及直轄市政府等登記機關,協調建置完成「全國動產擔保交易公示查詢網站」並於3月26日提供上線查詢服務。(二)強化金融聯合徵信中心(JCIC)資料庫來源,擴大涵蓋公用事業及非金融機構資料。(三)修正「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引進概括登記制度以簡化登記程序。本會推估世界銀行預計10月發布《2015經商環境報告》此指標之全球排名,應會有明顯之躍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