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新聞稿
發布日期:10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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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第6次委員會議討論通過「臺灣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1-105年)」,期能強化港埠競爭力、營造優質港埠環境、帶動港埠營運績效成長及地方觀光、產業發展。
我國現有布袋、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國內商港,分別由交通部航港局、金門及連江縣政府經營管理;本計畫係交通部依100年6月20日報奉行政院核定「臺灣地區商港整體發展規劃(101-105年)」之港埠功能定位,通盤檢討各該國內商港過去營運與建設成果,並擬訂港埠近、中、遠程之發展規劃,以及重大建設計畫等內容據以整合提報。
有關本案各港重要港埠建設部分:
(一) 布袋港:規劃辦理港埠專用區公共設施工程,並興建信號臺及改善助導航與港埠基礎設施,同時進行外廓防波堤之水工模型試驗。
(二) 澎湖港:配合馬公金龍頭開發計畫,規劃辦理金龍頭營區遷建工程,並推動馬公碼頭區金龍頭及國際旅運中心之民間投資可行性研究及招商計畫;規劃辦理馬公碼頭區轉型後客運碼頭及水域設施調整工程,及興建龍門尖山碼頭區公用貨棧與岸電系統。
(三) 金門港:完成水頭港區港池浚挖暨陸域填築及料羅港區碼頭整建工程、推動水頭港區客運中心與相關設施新建工程、辦理料羅港區碼頭擴建與九宮港區轉型發展等前置研究作業。
(四) 馬祖港:賡續辦理馬祖港埠各碼頭區擴建及改善計畫;規劃推動猛澳碼頭區南防波堤興建、福澳碼頭區環境改善及設施修復、白沙碼頭區棧埠設施新建,及青帆與中柱二碼頭區之候船空間整建等。
至於本計畫經費需求總計96.11億元,其中屬中央投資經費部分合計85.25億元(布袋港4.47億元、澎湖港13.02億元、金門港40.01億元、馬祖港27.75億元),係由中央公務預算及航港建設基金負擔。另屬地方政府負擔部分合計10.86億元(金門港10.78億元、馬祖港0.08億元)。
國家發展委員會第6次委員會就本案提出討論,原則支持,期待本計畫之推動有助於強化港埠競爭力、營造優質港埠環境、帶動港埠營運績效成長及地方觀光、產業發展,並請交通部督導所屬加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