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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回應黃國昌委員記者會相關報導

國家發展委員會 回應稿

 [國發基金副執行秘書蘇來守,電話:2316-8203]

 

107年6月21日

針對黃國昌委員記者會,國發基金說明如下:

一、國發基金之創新轉型基金規劃之本意即在於協助傳統產業創新轉型,其中併購或合併是創新轉型的重要項目,會優予考慮。所有產業皆有可能發展良好,創造高附加價值,沒有所謂「low-end」與否的問題。

二、如興公司106年4月向國發基金申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參與投資案」,申請前經該公司現金增資與併購玖地公司部分,已經分別依相關法令規定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報及申請,且均由經濟部投審會會商國安會、陸委會及金管會等機關,本於職權審查通過及獲准,國發基金係在上開前提下,開始依投資作業程序進行審議,已盡最大查證責任。

三、國發基金依既定程序提請政策評估會於106年5月1日審議通過, 6月5日由學者專家組成之「投資評估審議會」,在安侯國際財務顧問公司出具查核報告後,就計畫可行性及未來發展性進行審議通過,再提請6月9日管理會討論通過後,三階段程序完成始配合民間資金共同參與投資,並獲一席董事,過程嚴謹,可昭公信,沒有任何逾越法律或規定情事。

四、國發基金將要求代表本基金之董事積極了解相關經營及財務狀況,如興公司如經查確有任何資料不實或舞弊不法情事,致損及國發基金合法投資權益時,國發基金將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相關法令規定積極處理善後,以維護合法投資權益及國發基金的投資本旨。

發布日期:10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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