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主任委員陳美伶今日主持跨部會「精進新創投資環境2.0方案」研商會議,邀請經濟部、科技部、金管會、財政部等部會參與討論,如何在1.0的基礎上,進一步協助台灣新創加速成長及成功出場。國發會提出2.0版4項推動策略,包括: (一)強化新創股權投資、(二)推動併購及上市櫃多元出場、(三)善用Startup Island TAIWAN促進海外商機,及(四)擴大政府採購,共計有24項措施,期建構一個具國際競爭力的新創環境,並帶動生態系的正向循環,將臺灣打造成為亞太新創中心。
國發會自去年12月起,徵詢近百位新創社群夥伴意見,同時參考國外趨勢及作法,歸納四大精進方向,並自3月起針對各議題召開4次會議後,研提「精進新創投資環境2.0方案」,期進一步促進新創發展,並為產業注入創新能量,帶動產業轉型。
陳美伶主委表示,2.0方案的核心精神在於鼓勵企業投資新創(CVC)。國際上,企業和新創的合作非常普遍,許多大企業透過投資、併購新創事業,引入外部創新,帶動企業及產業的轉型升級。因此,國發會將和經濟部、科技部共同研議加強企業與新創的投資與合作機制,包括租稅誘因、政府投資、研發合作、策略聯盟等。
陳主委也強調將透過國家新創品牌Startup Island TAIWAN,協助新創拓展國際市場。這個品牌歷經一年時間的密集溝通,政府與新創社群凝聚共識於去年12月正式對外發表。優化2.0方案在此基礎上提出「國家品牌協助新創壯大」策略,延續公私共創精神,聚焦促成新創成功典範,並以「新創島」之姿向國際發聲。
此外,為活絡新創多元出場管道,2.0方案也提出研議放寬多元上市櫃規定、精進科技事業具市場性意見書機制等,並研議設立創新性新板,鼓勵新型態、具發展性業者掛牌,提高臺灣新創國際能見度。同時,也將在企業併購法中增訂企業因併購而產生之無形資產可分年攤銷、簡化非對稱併購門檻等規定,期帶動企業併購新創風潮。
國發會自2018年啟動「優化新創事業投資環境行動方案」,與經濟部、科技部等12個機關共同推動,由五大政策方向、40項具體措施,全面優化臺灣新創環境。方案執行兩年來,臺灣新創生態環境蓬勃發展,有多家新創事業獲得新臺幣億元以上投資,Appier 及 Gogoro也晉升獨角獸。同時,我國也連續兩年名列WEF全球四大創新國之一,並在「2018/19年全球創業觀察」中「國家創業環境指數」排名第4,創新能力屢獲國際肯定。在此基礎上,國發會研提「精進新創投資環境2.0方案」,將進一步帶動創新發展。今日2.0方案規劃方向及作法已獲跨部會共識,近期將陳報行政院核定後積極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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