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版選單

:::
國發基金通過參與投資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合併後之存續公司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新聞稿

107.1.11

  1. 國發基金通過參與投資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合併後之存續公司

    國發基金為帶動我國產業轉型升級,協助國內企業進行合併、收購或其他有助於企業創新轉型之投資計畫,設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並於107年1月11日第63次管理會通過參與投資新日光、昱晶及昇陽光電等三家公司合併後之存續公司,惟投資持股比例不超過民間最大股東,並要求公司辦理公開募資,期能結合政府與民間資金,共同協助公司推動產業創新升級計畫及導入新商業模式,以提升我國太陽能產業國際競爭力。

    我國太陽能產業面對全球太陽能產業高度競爭,太陽能電池廠商近年營運面臨嚴峻挑戰。新日光等三家公司如能順利完成合併,將可藉政府資金協助進行投資升級及商業模式創新,除有助改變三家公司主要為中國模組廠代工模式外,並可藉台灣內需市場成長契機進行垂直整合,發展從上游矽晶圓及電池至下游模組及系統的生產模式,建立以模組及系統銷售為主的整合式營運,可望扶植我國太陽能產業關聯廠商發展,建立自給自足的產業鏈,促進我國太陽能產業發展。

    新日光等三家公司合併後,董事長ㄧ職將由三家公司中產能規模最大、於系統發展領域耕耘最久的新日光公司負責人洪傳獻博士擔任;經營團隊並由熟悉各相關產業鍊,且有能力推動產業整併之人才組成。另國發基金將與經濟部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共同取得相當董事席次,以增加投資影響力,並積極辦理公司業務及財務監督管理工作,以確保公司營運方向符合政府綠能產業政策。

發布日期:107-01-12

  • 相關檔案
    1. 1070112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新聞稿
:::
開啟選單 關閉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