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新聞稿
發布日期:10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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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經費說明
(一)106年除部會編列預算外,將整合地方政府、國內企業及NGO資源,後續會持續擴大投入相關經費
「新南向政策」政策綱領於8月揭示後,行政院隨即於9 月5日公布「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考量新南向國家文化互異,政經情勢不同,目前各部會刻正規劃研擬具體工作計畫。106年度是「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推動執行的第一年,中央部會目前雖初估經費約新臺幣42億元,惟各部會工作計畫完成後,除將充分運用各部會現有資源外,亦將結合地方政府、國內企業及NGO之資源及力量,106年政府整合及投入資源會遠較42億元為高。
有關外界所提各部會經費之編列,著重於研究計畫及論壇等項目非屬事實;另有關協助中小企業經費僅偏列1千多萬元,係僅指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所列之預算項目,並未加計經濟部所屬其他局處,以及農委會、文化部、交通部等其他部會協助中小企業南向之金額。
(二)計畫部分措施係屬法規鬆綁與調和,暫毋須投入經費
「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部分措施係屬法規鬆綁與調和,暫毋須投入經費。舉如:
-在經貿合作方面:將協助廠商排除非關稅等巿場進入障礙,解決通關延遲、檢疫及產品認證問題,並降低國家間的貨物、人員、資金往來及服務業市場進入之各項管制等。
-在人才交流方面:建立與東協及南亞國家證照相互承認制度,強化證照與就業對接;善用外籍勞動力,研議建立評點制度,延長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的外籍移工居留年限等。
-在資源共享方面:促進與東協、南亞及紐澳國家醫藥雙邊認證;放寬國家來臺觀光簽證,有條件免簽證及團體簽證等。
-在區域鏈結方面:推動雙邊投資、租稅協定之洽簽及更新;強化與當地具指標性工商協會、外商協會合作,整合僑商與臺商網絡,連結在地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