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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法規劃說明

國家發展委員會

106年12月28日

    賴院長於年終記者會提出行政院將研擬新移民法規,因應台灣少子女化及高齡化衍生之人力缺口。新移民法規劃緣起及方向,說明如下:

一、「入出國及移民法」於民國88年制定,立法目的在於統籌入出國管理、規範移民事務,以確保國家安全、落實移民輔導,與現行各國移民法規強調吸引國際專業人才、充裕勞動力供應之規劃目標不同。

二、建構友善移民環境,吸引國際人才來台工作、就業、投資,涉及現行相關法規,除「入出國及移民法」外,還包括「就業服務法」、「國籍法」、「大學法」等。考量現行「入出國及移民法」若干條文係為因應個案修法,加以其他法規亦未能符合當前政策需求,國發會將全盤檢討相關法規,不排除以專法方式單獨立法。

三、新移民法的研擬,主要係衡酌目前我國雖仍處於人口紅利階段,但是由於少子女化及高齡化衝擊,將面臨人才及人力雙重缺口。

(一) 2015年我國工作年齡人口達到1,737萬人高峰後,2016年已開始縮減,預估2030年將續降至1,516萬人,台灣將面臨人力短缺之挑戰。

(二)我國人口國際移動亦呈現高出低進現象,近年來經濟性移民中,以基層勞工(產業及社福外勞)為主,達62萬餘人,外籍專業人才聘僱雖有增加,但僅約3萬1千餘人。

(三)依據現行移民相關法規,我國僅針對外國專業人才及基層勞工有相關規範,但針對中階技術人力之引進及留用並無相關機制。考量目前中階技術人員,如工業及生產技術員、機械設備操作等職類別,亦存在明顯短缺現象,亟待因應。

四、院長於106年12月21日第三次「育人攬才及移民政策專案會議」指示,請國發會盤點我國移民管道,包括目前已開放移民路徑、建議新增可開放路徑,以及有爭議但不失為可行路徑等項目,俾配合移民政策之規劃,通盤檢討現行移民相關法規,規劃研擬新移民法。

 

 

發布日期:10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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