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澄清稿
發布日期:107年4月3日
聯 絡 人:蘇來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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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風傳媒及新新聞對於國發基金投資如興公司之報導澄清如下:
國發基金依產業創新條例設置,投資目的在於加速產業創新加值,促進經濟轉型及國家發展,非單以財務獲利為考量。國發基金投資於高風險事業,投資初期績效不易彰顯,個別投資事業營運或會出現虧損,惟整體投資績效尚屬良好。
國發基金爲帶動我國產業轉型升級,設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並於106年參與如興紡織公司現金增資,以協助該公司併購香港玖地公司,並導入自動化與環保製程,以協助該公司創新轉型,提升國際競爭力。
國發基金參與如興公司現金增資後,業已協助如興公司完成併購香港玖地公司,順利成為牛仔褲知名品牌Levi’s主要供應商,符合國發基金參與該公司現金增資目的。如興公司因收購首年,依照會計準則處理收購價格分攤,並調整認列相關費用,致106年度產生虧損,惟若扣除前開影響數,公司全年度仍有凈利約1.61億元。
如興公司為藉由多元化投資,尋求與本業相近之羊毛、針織鞋面料等廠商合作機會,相關資金將以其他自有資金或銀行貸款支應,尚不致影響公司營運資金調度。
國發基金未來仍將透過董事代表監督公司治理,並督促公司依照募資規劃,擴大營運規模,並導入自動化與環保製程,積極拓展客戶,爲台灣紡織產業爭取完整供應鏈發展機會,協助我國企業競逐國際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