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0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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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杜主任委員紫軍率國發會、外交部、及公平會等機關代表一行8人,赴菲律賓宿霧參加APEC於今(2015)年9月7-8日召開之第二屆結構改革部長會議(Structural Reform Ministerial Meeting, SRMM)。會議期間杜主委積極參與大會議題討論,於包容性成長、創新、政策工具、以及結構改革未來方向4個場次發言,分享我國推動結構改革經驗外,並承諾將協助會員體進行能力建構,深獲大會主席及各會員體肯定;杜主委並於會議空檔安排與美國、紐西蘭及日本等會員體SRMM代表團團長進行雙邊會談,會議過程順利,圓滿達成任務。
結構改革泛指各國推動的境內政策制度架構與法令規章變革,為APEC近年重點工作之一。2008年APEC首次召開結構改革部長級會議,2010年開始執行APEC 結構改革新策略(ANSSR)。為持續加注結構改革推展的動能,爰APEC於今年再次舉辦結構改革部長會議。
APEC經濟委員會(EC)是負責籌備此次 SRMM的論壇,國發會於出席9月2-3日今年EC第2次會議時發言主張,由於結構改革係長期持續性的工作,對於部份會員體主張每2年召開部長會議的倡議,我方建議APEC應以2018年召開高階結構改革官員會議,2020年再召開部長會議,以持續為APEC下一階段結構改革工作注入高階層的政治支持,並有效檢核其執行成效,此意見並獲EC大會採納。
今年SRMM 涵蓋5大議題,包括:結構改革與包容成長、結構改革與創新、結構改革與服務業、結構改革政策工具,以及結構改革的新方向等(詳如表一)。我方則參與「結構改革與創新」以及「結構改革政策工具」兩議題討論文件的偕同撰擬工作。
杜主委於會中之發言重點涵蓋:包容性成長、創新、政策工具、以及結構改革未來方向4大議題。
─包容性成長涵蓋議題面向廣泛,需有創新的思維,大膽的行動才能實現;基此,部長們應指示將改善靭性(resilience)、移動性(mobility)及多樣性(diversity)的結構改革列為未來努力重點。
─創新是經濟成長與廠商生產力提升的關鍵,政府應藉由良好政策排除阻礙創新的結構性障礙,而促進培育創新創業的法規革新,特別能激勵微中小型企業(MSMEs)的創新發展,促進青年就業。
─為強化公眾諮詢機制,促使社會大眾參與政策發展,實踐開放政府理念,我方已於2015年2月推出「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http://join.gov.tw/)。
─我方呼應同意採納APEC下一階段結構改革計畫「Renewed APEC Agenda on Structure Reform (RAASR)」(2016-2020),並執行下階段APEC經商便利度(EoDB)行動方案(2016-2018)。在能力建構方面,我方樂於協助APEC會員體,並分享如何利用EoDB來改善經商環境。
本次SRMM會議由菲律賓國家經濟暨發展總署長Mr. Arsenio M. Balisacan主持,與會者包括APEC 21個會員體部長級代表團,以及其他國際組織,如OECD、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ABAC、及PECC等代表。本屆會議亦發布部長聲明,內容包含部長們對於本次會議5項議題的共識,並對APEC未來結構改革工作制定重要檢核時程如下:
(一) 同意採納「Renewed APEC Agenda on Structure Reform (RAASR) 2016-2020」之3大議題支柱,同時強化與私部門的諮詢及合作。並執行下階段「APEC經商便利度(EoDB)行動方案(2016-2018)」。
(二) 同意於2018年召開結構改革高階官員會議,以進行RAASR (2016-2020)期中盤點;並於2020年召開第3屆結構改革部長會議,以進行RAASR (2016-2020)期末總盤點。
(三) 指示經濟委員會(EC)完成研擬RAASR (2016-2020)提案內容,並與APEC政策支援小組(PSU)合作發展衡量結構改革進展之可行指標。
表一:今年SRMM 2之議題面向以及各面向討論文件之會員體撰擬分工
表一:今年SRMM 2之議題面向以及各面向討論文件之會員體撰擬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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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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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涵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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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同撰擬會員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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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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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改革與包容成長(inclusive grow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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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太區域雖已達高度經濟成長,惟因經濟成長益處分佈不均勻,許多會員體的社會面臨愈來愈大貧富差距。
- 定義包容成長的概念及發展政策研析工具,以降低貧窮、提升生產力、追求永續經濟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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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協同領導會員體)、日本(協同領導會員體)、秘魯、菲律賓、越南、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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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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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改革與創新(inno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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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新(包括:產品、程序、設計、行銷、以及組織方法等)為經濟成長的關鍵來源之一。
- 政府扮演重要角色,結構改革政策(國家創新體系、競爭政策、法制政策、公司法與治理、財產權保護、國營企業等)可支援創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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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領導會員體)、中國大陸、中華台北、俄羅斯、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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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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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改革與服務業(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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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構改革政策可促進服務業的競爭、改善區域間服務貿易的環境發展。
- 2016 AEPR將以探討結構改革與服務業為主題。
- APEC 服務業合作架構(APEC Services Cooperation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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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領導會員體)、澳洲、秘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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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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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改革政策工具(too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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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好法規實務(GRPs)
- 國際法示範工具(model international legal instruments)
- 競爭法 (competition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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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領導會員體)、香港、墨西哥、中華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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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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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改革的新方向(new dire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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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EC結構改革新策略(ANSSR)」第二階段(2016-2020)聚焦三大議題支柱:
─ 建立更開放、運作良好、透明以及競爭的市場。
─ 促進社會各階層(包括:微中小型企業、婦女、年輕與年老工作者等)更深度的市場參與。
─ 實施永續、標的設定良好、有效以及非歧視性的社會政策,以增進經濟韌性。
- APEC經商便利度(EoDB)行動方案201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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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領導會員體)、美國、 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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