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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政府開放資料平臺」統計數據說明
發布單位:資管處發布日期:109-09-14 22:05
一、有關臺北市政府認為「開放資料不應以數量統計作為KPI」一節,國發會表示政府資料開放平並未針對各地方政府資料集數量進行排名,且未列為KPI。

二、
國發會表示,資料開放品質與運用較「數量成長」更為重要,為提升資料治理效能,國發會於105年10月17日委員會議決議:取消原各機關資料開放項數成長要求,並協助各機關提升資料開放品質。

三、
為精進資料品質,行政院函頒「政府資料開放優質標章暨深化應用獎勵措施」,分別就提升開放資料品質設計「金質獎」、鼓勵各機關活化應用資料頒發「應用獎」、及「人氣獎」以激勵提供高價值且符合民間所需之資料集,達促進資料易用性、即時性,並回應使用者需求之目標。經過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努力,政府資料開放平臺符合「機器可讀、結構化、開放格式」金標章之比率,從107年3%迄今已逾80%。 


聯絡人:資訊管理處莊明芬副處長、林菊穗科長
辦公室電話:(02)2316-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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