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新聞稿
發布日期:10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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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於今(26)日第36次委員會議提報「政府服務躍升方案」,引導各機關強化跨域協力合作及社會參與,推動政府服務效能躍升。
為提升政府服務品質,行政院於民國85年推動「全面提升服務品質方案」,97年推動「政府服務創新精進方案」,辦理「政府服務品質獎」,引導機關建立標準服務模式,運用多元創新策略,提供民眾便捷服務。近年來,隨著民主思潮轉變,政府提供的服務如何積極回應民眾需求、促進社會公平及開放參與,已是各國政府共同關注的價值,更是驅動服務創新的關鍵。為因應內外在環境轉變及民眾對公共服務需求多元化,國發會修正研提「政府服務躍升方案」,並於今(26)日提報該會第36次委員會議通過。
國發會指出,修正方案是在重視效率、品質及創新的基礎上,納入公平共享、參與合作及開放透明的核心精神,引導各機關加強跨域協力合作、平衡城鄉服務差距,及打造開放型政府,期推動政府服務效能躍升。
國發會進一步表示,本次方案特別規劃相關新措施,包含推動機關完備基礎服務項目,注重服務特性差異化;重視全程意見回饋及參與,力求服務切合民眾需求;便捷服務遞送過程與方式,提升民眾生活便利度;關懷多元對象及城鄉差距,促進社會資源公平使用;開放政府透明治理,優化機關管理創新;掌握社經發展趨勢,專案規劃前瞻服務等。國發會除強化各機關自主推動新觀念及作法外,在橫向協調部分,也將邀集相關機關進行服務資源整合及法規鬆綁,以規劃更前瞻的服務。此外更辦理「政府服務獎」,藉由良性競爭機制,激勵各機關與時俱進,力求服務再升級。
國發會指出,「政府服務躍升方案」將在陳報行政院核定後實施,期望在各機關共同努力下,持續精進,力求服務切合民眾需求,並擴大與民間的互動合作,提供更有感的優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