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0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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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政府公共建設財務效能,將公共建設與周邊土地、財務、基金等多向度運用整合規劃,提高計畫自償性、挹注公共建設經費及籌措未來營運財源,行政院於101年7月24日核定「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並訂定「公共建設計畫及周邊整合規劃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要求計畫自償率以不得低於30%為原則,藉以健全設施永續營運的體質,減低對政府財政的倚賴。
近來,經本會審議行政院交下的多項文化次類別計畫,其中如「大南海文化園區(國立歷史博物館-初期計畫)」、「『跨藝匯流‧傳統入心』-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公共建設跨域加值發展計畫」、「多元文化交織.古蹟風華再現─中正紀念堂服務升級計畫」及「國家攝影資產搶救及建置攝影文化中心計畫」等計畫,審查修正後自償率皆可達30%以上。惟於審查過程中,也確實發現部份文化設施因肩負文化平權責任,以及文化機構與設施對於偏鄉地區以及文創產業的扶植政策,以致多數計畫的自償率偏低。因此,如何積極提升文化公共建設的計畫效益,實為當前文化發展的重要課題與挑戰。
本會為瞭解及改善文化設施發展現況,並加強研究文化建設跨域加值的可能方向,已著手進行相關文化設施跨域加值營運模式及政府財政運作影響分析的研究規劃。未來將針對現行文化設施營運模式與績效進行通盤檢討,同時歸納與分析國內外文化設施跨域加值成功的案例,進一步建立各類文化設施未來跨域營運可行性模式,並推估整體性文化公共建設跨域加值績效及自償率。此外,本會將檢視文化公共建設納入跨域加值模式後,其計畫效益對於政府公共建設財政運作的影響,以作為後續計畫與預算審議的參考。
臺灣擁有珍貴多元的文化資產,政府肩負文化發展、保存與再利用等重責大任。但政府財政狀況嚴峻,為強化文化設施之自主營運能力,確保設施發展永續性,提供國民更多元、更健全的文化內容,文化建設的發展確實應勇於開創異於傳統思維的創新活路。
我們期許在未來文化建設發展的路上,不僅要藉由嶄新的跨域加值模式提升重大建設效益,更要著眼於建立長遠文化發展的新境界,在有限的資源下,發揮各文化資產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