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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次景氣循環峰谷認定

列印圖示
國家發展委員會新聞稿
發布日期:103年11月 7
聯 絡 人:吳明蕙、徐志宏
聯絡電話:2316-5851、5855
 臺灣第13次景氣循環峰谷認定
國家發展委員會經以嚴謹計量方法為基礎,並參酌國內重要經濟指標、當時國內外經濟情勢表現,以及學者專家建議後,綜合研判臺灣第13次景氣高峰位於20112月,谷底為20121月,擴張期24個月,收縮期11個月,全循環共計35個月。
景氣循環是一種總體經濟的循環波動現象,與大自然的季節循環類似。每一個完整的景氣循環階段,都包含一個由景氣谷底到高峰的擴張期,再加上一個由景氣高峰到谷底的收縮期;擴張期和收縮期持續的時間隨經濟狀態而各有不同,故需以各種方法加以判定。
臺灣自20093月開始邁入第13次景氣循環。國發會為認定第13次景氣循環峰谷日期,自去(2013)年初即開始進行相關研究。因本次景氣循環脫離谷底後復甦較為緩慢,為求認定結果精確,因此發布時程略有延遲。
  • 相關檔案
    1. 臺灣第13次景氣循環峰谷認定(新聞稿)
    2. 臺灣第13次景氣循環峰谷認定(說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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