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第35次委員會議紀錄
日期:105年11月28日(星期一)下午3時
地點:本會寶慶辦公區610會議室
出席:陳添枝 吳政忠(請假) 陳美伶 吳宏謀(顏久榮代)
葉俊榮(林慈玲代) 許虞哲(蘇建榮代) 潘文忠(陳雪玉代) 李世光(甘薇璣代)
賀陳旦(范植谷代) 郭芳煜(潘鴻麟代) 曹啟鴻(黃金城代) 林奏延(楊芝青代)
李應元(詹順貴代) 鄭麗君(高明秀代) 楊弘敦(鄭瓊芬代) 李瑞倉(蘇郁卿代)
夷將‧拔路兒(李榮哲代) 李永得(范佐銘代) 彭淮南(楊金龍代) 朱澤民(蔡鴻坤代)
列席:龔明鑫 曾旭正 高仙桂 陳 菊 王榮進 鐘清達 陳彥伯
林威呈 陸信雄 劉文仕 陳盈蓉 翁玉麟 吳蓉芳 曾雪如
郭翡玉 徐耀浤 林麗貞 李 奇
一、本會第34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公鑒。
決定:備查。
二、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第一階段)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綜合規劃報告」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
(一)本案係由高雄捷運紅線南岡山站延伸一站至臺鐵岡山站前與臺鐵銜接,具複合運輸功能,可增進運輸轉乘接駁效益,並促進岡山車站周邊地區發展,原則支持;請交通部管控計畫期程,如期如質完工通車。
(二)本案期程為105年至109年,總經費30.6億元,請高雄市政府依「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規定,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審議;另未來進入細部設計階段後,併請該府本經濟實用原則覈實檢討,俾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三)本案總經費較可行性研究報告增加11.45億元之責任歸屬與分擔額度,其中車站工程增加1.77億元部分,由中央與高雄市政府各半負擔;另土木、軌道工程增加2.47億元部分,原則同意交通部檢核意見,係屬可行性階段可考量納入編列,並由該府自行負擔,其餘則由中央與高雄市政府依原經費分擔比例(84%與16%)共同出資。
(四)本案請交通部協助高雄市政府積極創增可能收益來源,將捷運建設車站及沿線周邊土地之整體開發效益納入,俾提升財務自償性,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五)本案建請高雄市政府落實運量培養計畫及營運配套措施,且計畫區內相關土地開發時程應配合捷運建設時程,適時透過捷運人口增加,充實運量及收益,以利高雄捷運永續經營。
三、行政院交議,交通部函陳高雄市政府所報修正之「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第二階段)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書」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經交通部定位為供給型導向之捷運建設計畫,係為帶動北高雄周邊產業園區發展,並服務大岡山、路竹及湖內等地區大眾運輸旅運需求,且評估結果對臺鐵營運影響並不明顯,同意進入綜合規劃階段,並請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請交通部會同科技部、經濟部及內政部協助高雄市政府研訂產業及地方發展策略、開發方式及時程等具體做法,並積極推動,以確保本計畫目標之達成。
(二)請高雄市政府確實衡酌實際運量需求、營運成本、合理站址及車站設施量體等因素,慎選合適系統型式及推動時機,後續營運並請自負盈虧。
(三)本案預計116年完工通車,總經費約272.83億元,其中物價調整費應以營建工程物價上漲率1.5%估列、電聯車費用應單列,不計入機電工程費,並應減列已移至岡山路竹延伸線(第一階段)計畫之電聯車數額,另工務行政費應以不超過直接工程費之3.75%估列,此外,工程預備費、間接工程費均較近期捷運案例所採比例為高,請高雄市政府配合修正。
(四)本計畫財務自償率為24.91%,進入綜合規劃階段後,建議高雄市政府覈實檢討相關建設成本,納入捷運車站及沿線周邊土地整體開發效益,提升財務自償率;相關開發並應避免對環境造成重大衝擊。
(五)本計畫路線所涉臺一線道路拓寬民眾陳情部分,請交通部及高雄市政府持續與地方民眾妥善溝通,以利計畫之後續推動。
(六)請高雄市政府先行規劃辦理運量培養計畫,未來透過捷運人口增加,充實運量及收益,以利高雄捷運永續經營。
(散會:下午15時50分)